怎么合法地约定借款合同中的利息?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2024-06-18 19:19:41 / 来源:空格律所
在生活中遇到亲戚、好友、同事等关系向自己借款,这种自然人之间的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常见类型。
在把钱借出的时候要求利息是一个合理的需求,那该如何约定借款合同中的利息?一起来了解下相关法律知识。
支付利息的期限如何确定?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如若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中应当如何支付利息?
首先,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逾期利息应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第二次修正)第二十八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